產(chǎn)品優(yōu)勢:電池池殼全部標配阻燃池殼,即使有短路產(chǎn)生火花,也不會對客戶機房及設(shè)備帶來重大損失風險(如火災(zāi)或爆炸);真正的高錫極板配方保證了電池的深循環(huán)壽命和次數(shù);的和極板內(nèi)化成工藝,極板不易為雜質(zhì)所污染,能降低電池自放電,保證了電池容量的長期穩(wěn)定性優(yōu)于一般產(chǎn)品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無電解液漏出,無電池膨脹及破裂。
2、放電性能好:放電電壓平穩(wěn),放電平臺平緩。
3、耐震動性好: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頻率震動1小時,無漏液,無電
池膨脹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4、耐沖擊性好: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從20cm高處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無漏液,無電池膨脹
及破裂,開路電壓正常。
5、耐過放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進行定電阻放電3星期(電阻值相當于該電池1CA放
電要求的電阻),恢復容量在75%以上。
6、耐過充電性好:25攝氏度,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0.1CA充電48小時,無漏液,無電池膨脹及破裂,開
路電壓正常,容量維持率在95%以上。
7、耐大電流性好:完全充電狀態(tài)的電池2CA放電5分鐘或10CA放電5秒鐘。無導電部分熔斷,無外觀
變形。
天暢蓄電池TC12-200 12V200AH閥控式鉛酸蓄電池 UPS電源專用 參數(shù)以及價格

放電電流和放電終止電壓
放電電流(A) | 放電終止電壓(V/單體) |
(A)<0.1C | 1.90 |
(A)<0.2C | 1.80 |
0.2C<(A)<0.5C | 1.70 |
0.5<(A)<1.0C | 1.60 |
1C<(A)<2C | 1.50 |
3C<(A) | 1.30 |
(2)放電容量
◆放電容量與放電電流的關(guān)系,圖1為FM、JFM系列 電池在不同的放電率條件下放出的容量,從圖中可看出,放電倍率越大,電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溫度作用
電池容量亦受溫度的影響,過低溫度(低于15℃,5℉.)則會降低有效容量,過高溫度(高于122℉.50℃)則會導致熱失控并損害電池.
充電
(1)浮充(限制電壓,控制電流)使用: 浮充電壓2.25V~2.30V/單體,大電流不得大于0.25C10,電池浮充電流調(diào)到小于2mA /AH.(25℃)。請參見表(2)。(表2)充電方法與充電時間
充電方法 | 充電時間(h) | 周圍溫度( ℃ ) |
恒壓充電 | 6-12 | 5 -35 |
恒流充電 | 6-12 |
(2)循環(huán)使用(充電即停,放完電即充):充電電壓2.4 V/單體,大充電電流不得大于0.25C10.
(3)溫度補償電池在5~35℃范圍內(nèi)工作時,不必對充電電壓進行補償,當溫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時,建議對充電電壓作適當?shù)恼{(diào)整,調(diào)整標準為浮充時 干3mv/℃/單體,循環(huán)使用時干4mv/℃/單體(溫度以25℃為基準)。
(3)過充電
電池充足電后再補充電則稱為過充電,持續(xù)的過充電將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使用壽命
以下因素將可能縮短電池的使用壽命:★重復的深放電★重復的淺充電后的深放電★外界溫度過高★過充電—特別是涓涓浮充充電★過大的充電電流★當充好電的電池如果長時間未使用,特別是在高溫環(huán)境下,將會導致自放電和容量的減少。
容量保持和儲存
l自放電(1)當一經(jīng)充電之電池若經(jīng)長期儲存,則其容量將逐漸減少,并成為放電狀態(tài),此種現(xiàn)象稱為自放電,且這現(xiàn)象是無法避免的。即使電池未使用過,也會因電池內(nèi)部起化學及電化學反應(yīng)而造成自行放電,現(xiàn)將鉛酸蓄電池的自行放電之情況分述如下:
A.化學因素 不論是陽板(PbO2)還是陰板(Pb)的活化物質(zhì),都需經(jīng)分解或逐步與反應(yīng)(電解液),而轉(zhuǎn)變成較穩(wěn)定之,這個過程也就是自行放電。
B.電化學因素由于不純物質(zhì)的存在,電池內(nèi)部會形成局部電路或與兩極發(fā)生氧化還原反應(yīng),而造成自行放電。力能電池電解質(zhì)因雜質(zhì)含量極低,因而自放電量非常小,這源于電池的超強保持特性。
(2)電池的自放電與儲存溫度有著密切的關(guān)系
電池放電后應(yīng)立即充電,不可將電池在放電后長期擱置;不需要用的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后應(yīng)進行重復補充電,直至容量恢復到儲存前的水平。
當容量僅為或低于額定容量的40%時(開路電壓25℃時低于6.3V/12.63V),應(yīng)用均衡充電以使容量恢復。
常溫下應(yīng)三個月一次對電池進行補充電,(補充方法請參見表3)低溫下電池可儲存更長的時間,例如電池儲存于15℃,無潮濕,干凈及無陽光照射的地方,在進行必要的補充電前,可保持12個月以上。
儲存溫度 | 建議補充電間隔 | 補充電方式 |
低于25 ℃(77 ℉) | 每三個月 | 定電壓充電2.3V/cell充16至24小時定電壓充電2.45V/cell充5至8小時定電流為0.05CA充5至8小時 |
25 ℃(77 ℉) | 每三個月 |
30oC | 盡量避免儲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