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廣分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主營產(chǎn)品: 環(huán)境檢測
黃石鞋類檢測質(zhì)檢報告GFQT鞋子檢測靴子有害物質(zhì)檢測禁用物質(zhì)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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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GB 30585-2014標準產(chǎn)品分類:
嬰幼兒鞋:鞋號不大于170 mm,3周歲及以下嬰幼兒穿用的鞋。
兒童鞋 :鞋號大于170 mm但不大于250 mm,供3周歲以上至14周歲兒童穿用的鞋。
二、技術標準要求:
物理機械安全性能項目標準要求及方法:
鞋無外露的釘尖。(GB 6675.2-2014)
無可觸及的銳利邊緣和銳利。(GB 6675.2-2014)
檢驗無斷針。(GB 30585-2014)
鞋可拆卸的附件測試不可完全融入小零部件測試儀器。(GB 6675.2-2014)
小附件抗拉強力應≥70N。(GB 30585-2014)
鋼勾心應符合標準規(guī)范。GB 28011-2011
有效的跟高不應>25mm。(GB 30585-2014)
異味應≤2級(稍微有氣味)。(GB 30585-2014)
化學物質(zhì)項目標準要求及方法:
六價鉻Cr(VI):≤10mg/kg。(GB/T 22807-2008)
織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20mg/kg。(GB/T 17592-2011)
皮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GB/T 19941-2005)
紡織品要求如下:QB/T 2912.1-2009
皮革要求如下:GB/T 19942-2005
三歲以下:≤20mg/kg。直接接觸皮膚類:≤75mg/kg。非接觸皮膚類:≤300mg/kg。
重金屬總量:鉛//鎘 :均≤100mg/kg。(GB/T 4340-2012)
富馬酸二甲酯:≤0.1mg/kg。(GB/T 26713-2011)
(嬰兒鞋)橡膠部件中的N-亞硝基胺:不可檢出。(GB 30585-2014)
鄰苯二甲酸酯要求如下:(ISO/TS 16181-2011)
嬰兒鞋:DIBP、DBP、BBP、DEHP、DNOP、DINP、DIDP :均≤0.1%。
兒童鞋:DBP、BBP、DEHP:均≤0.1%。
GB 30585-2014《兒童鞋安全技術規(guī)范》
試驗方法
可觸及的銳利邊緣和銳利的測試,分別按GB 6675.2-2014中的5.8和5.9規(guī)定進行檢驗。
斷針檢測,用金屬檢測儀進行檢測。
鋼勾心按GB 28011進行檢驗。
小附件抗拉強力,鞋上任何可能被兒童抓起或牙齒咬住的附件應進行本測試,按照附錄D進行檢驗。
皮革和毛皮中的六價鉻Cr(Ⅵ)按GB/T 22807進行檢驗。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含量,襯里和幫里分開檢測。如果襯里和幫面不能分開時,襯里和幫面一起檢測,檢測時按襯里材料檢測方法進行試驗。
紡織品按GB/T 17592 進行檢驗,皮革和毛皮按GB/T 19942進行檢驗。
含量,紡織品按GB/T 2912.1進行檢驗;皮革和毛皮按GB/T 19941進行檢驗。
重金屬總含量,按QB/T 4340進行檢驗。
富馬酸二甲酯,按GB/T 26713 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