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瓶檢測設備呼吸瓶檢測線CNG車用氣瓶檢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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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項目
復合氣瓶定期檢驗項目包括外觀檢查、內(nèi)部檢查、瓶口檢查、水壓試驗、內(nèi)部干燥、瓶閥檢驗和氣密性試驗。
檢驗周期
1.復合氣瓶的定期檢驗周期一般每三年檢驗一次。使用年限按產(chǎn)品標準所規(guī)定的設計使用壽命執(zhí)行。
2.在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復合氣瓶有嚴重腐蝕、損傷或?qū)ζ浒踩煽啃杂袘岩蓵r,應提前進行檢驗。
3.庫存或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復合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概述
本裝置適用于各種高壓氣瓶做外測法水壓試驗,采用工控機對氣瓶進行空瓶稱重、注水、排氣、滿瓶稱重、水壓試驗等整套操作試驗。通過試驗,可精確測出氣瓶的容積殘余變形率,以保證氣瓶的安全使用。產(chǎn)品依據(jù)GB/T9521《氣瓶水壓試驗方法》設計、制造。適用于設計、制造公稱工作壓力為16-25MPa,公稱容積為30-200L,滿足壓縮天然氣鋼瓶與不同類型、規(guī)格的鋼質(zhì)內(nèi)襯環(huán)向纏繞氣瓶定期檢驗。
原理
氣瓶外測法水壓測試機主要用于對受試氣瓶進行耐壓試驗同時獲得受試瓶的容積殘余變形率,采用計算機控制。其工作原理為:將受試瓶置于一個特制的水套內(nèi),采用高壓泵對受試瓶進行增壓,達設定壓力后自動進入保壓狀態(tài),對受試瓶進行耐壓試驗,與此同時,氣瓶在試驗壓力下體積膨脹,把水套內(nèi)的一部分水擠壓到量杯中,這部分水量就是受試驗瓶的容積變形量,通過水量采集系統(tǒng)傳輸至工控機中,氣瓶卸壓后,彈性變形消失,于是量杯中的水又返回至水套內(nèi),未返回的水量是受試瓶的容積殘余變形量,通過水量采集系統(tǒng)傳輸至工控機,容積殘余變形量與全變形量的百分比就是氣瓶的容積殘余變形率。
主要技術參數(shù)
(1)測試壓力:0-40MPa
(2)測試范圍:氣瓶外徑:φ219-φ426mm氣瓶長度:600-2000mm
(3)工作氣源壓力:0.6-0.8MPa
(4)工作氣源流量:≥1m3/min
(5)外接電源電壓:220V/50Hz
(6)控制采用:工控機+數(shù)據(jù)采集卡(美國NI)+控制軟件
1檢驗準備
1.1標記檢查與記錄
1.1.1逐只檢查、登記復合氣瓶制造標記和檢驗標記。并在《復合氣瓶外觀檢查評估表》上詳細記錄如下內(nèi)容:氣瓶使用單位、檢驗日期、氣瓶編號、氣瓶水容積、公稱工作壓力、制造日期、水壓試驗日期、螺紋規(guī)格等。
1.1.2對未取得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造許可的制造企業(yè)生產(chǎn)的復合氣瓶、制造標記和檢驗標記模糊不清或關鍵項目不全又無據(jù)可查的復合氣瓶登記后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1.1.3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復合氣瓶登記后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1.1.4對提前送檢的復合氣瓶,應查明原因,并作好記錄。
1.1.5復合氣瓶內(nèi)介質(zhì)應為空氣、氧氣或氮氧混合氣,對于瓶內(nèi)介質(zhì)不明、瓶閥無法開啟的氣瓶,應與待檢瓶分別存放以待另行妥善處理。對于充裝氧氣的氣瓶,試驗時應嚴格禁油或試驗后做脫脂處理。
2氣瓶閥拆除
如果復合氣瓶內(nèi)有壓縮氣體,應緩慢打開氣瓶閥,進行放氣,直至確認瓶內(nèi)氣體壓力與環(huán)境壓力一致時,將復合氣瓶放在氣瓶夾具上夾緊,用適當?shù)姆椒ㄐ断職馄块y。
3復合氣瓶內(nèi)外表面清洗
可用中性的清洗劑和水溫不超過60℃的潔凈水清洗復合氣瓶內(nèi)外表面的污垢、腐蝕物、疏松的表面保護層等有礙表面檢查的雜物。
4復合氣瓶外部清理
檢驗人員應能看到整個復合氣瓶的外表面情況。如果粘貼物掩蓋了復合氣瓶的損傷或可疑的損傷,應去除粘貼物。可疑損傷的跡象包括:標牌或粘貼物有劃痕、明顯的受沖擊痕跡、機油等。有些粘貼物在水中會膨脹或吸水影響測試結果,必須清除。
5復合氣瓶內(nèi)部清理
5.1清除復合氣瓶內(nèi)部的任何雜物。
5.2檢查從復合氣瓶中取出的所有雜物并記錄在《復合氣瓶外觀檢查評估表》中。
6外觀檢查與評定
6.1在水壓試驗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并在《復合氣瓶外觀檢查評估表》中記錄檢查結果。
6.2損傷程度分級
損傷程度分為三級:
一級損傷:指輕微的損傷,如保護層磨損或少量的玻璃纖維磨損、細微劃傷和不明顯的撞擊痕跡。此類損傷不會對復合氣瓶的安全性和繼續(xù)使用產(chǎn)生不良影響,是正常和容許的,可繼續(xù)使用。(如圖F.2、圖F.5、圖F.7和圖F.10)
二級損傷:指磨損、劃傷等比一級損傷更大的損傷,如圖F.3所示的磨損。此類損傷應進行修補,修補后進行水壓試驗。如果水壓試驗時保護層修補處出現(xiàn)明顯鼓包或脫落的復合氣瓶應報廢。
三級損傷:指超過二級損傷的磨損、劃傷以及復合氣瓶受撞擊損傷或熱損傷引起的結構損壞、化學品腐蝕損傷。此類損傷的復合氣瓶應報廢。(如圖F.1、圖F.4、圖F.6、圖F.8、圖F.9和圖F.11)
6.3判別標準
6.3.1磨損
一級:深度小于0.25mm。(如圖F.2)
二級:深度大于0.25mm,達到玻璃纖維層,但碳纖維層未受損傷。(如圖F.3)
三級:超過二級損傷程度、碳纖維層受損傷。(如圖F.4)。
6.3.2劃傷
一級:不管數(shù)量或方向,深度小于0.25mm。(如圖F.5)
二級:深度大于0.25mm,達到玻璃纖維層,但碳纖維層未受損傷。
三級:超過二級損傷程度、碳纖維層已暴露或已損傷。(如圖F.6)
6.3.3撞擊損傷
一級:玻璃纖維層出現(xiàn)白斑或出現(xiàn)面積不大于50mm2的分層。(如圖F.7)
二級:玻璃纖維外露,但碳纖維層未受損傷。
三級:表面產(chǎn)生面積較大的分層,碳纖維層暴露或復合氣瓶的結構變形。(如圖F.8和圖F.9)
6.3.4分層
一級:發(fā)白斑痕局限于玻璃纖維層表面,且其面積不大于50mm2。
二級:發(fā)白斑痕深度大于0.25mm,但碳纖維層未受損傷。
三級:超過二級損傷程度、碳纖維層已損傷。
6.3.5結構損傷
三級:復合氣瓶的原始結構發(fā)生改變,如復合氣瓶圓弧面或筒體出現(xiàn)任何凹進、凸出的現(xiàn)象;內(nèi)部目檢顯示金屬內(nèi)膽變形;與氣瓶閥連接部分顯現(xiàn)出扭曲變形等。(如圖F.9)
6.3.6熱損傷
一級:僅保護層被煙熏黑,可對外表面進行清洗處理。(如圖F.10)
三級:復合氣瓶局部鼓包,碳纖維層有明顯的熱損傷、外形發(fā)生變形,金屬內(nèi)膽變形等。(如圖F.11)
6.3.7化學品腐蝕損傷
三級:纏繞層受化學品的腐蝕損傷,應檢查復合氣瓶的外表面是否有化學品腐蝕的痕跡。如纏繞層部分變色、有污點或樹脂發(fā)粘、不明化學品殘留在復合氣瓶的內(nèi)外表面等。(如F.1)
7內(nèi)部檢查與評定
7.1逐只檢查復合氣瓶內(nèi)部對安全使用有影響的缺陷,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受檢瓶,按報廢處理:
a)在內(nèi)表面有裂紋的復合氣瓶;
b)在內(nèi)部有線性變形的復合氣瓶;
c)點腐蝕凹坑的估計深度大于0.7mm的復合氣瓶;
d)線狀腐蝕凹坑的估計深度大于0.5mm的復合氣瓶;
e)分散性點腐蝕凹坑的估計深度大于0.5mm的復合氣瓶。
7.2在《復合氣瓶外觀檢查評估表》中記錄上述缺陷存在的位置和檢驗結果
8瓶口檢查與評定
8.1取下密封圈,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鏡逐只檢查瓶口端面、密封圈的環(huán)槽和瓶口螺紋。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待試瓶,按報廢處理:
a)瓶口端面有裂紋的復合氣瓶;
密封圈的環(huán)槽有裂紋、凹坑等影響密封效果的損傷的復合氣瓶;
c)從瓶口開始計數(shù),連續(xù)有效螺紋數(shù)少于12牙的復合氣瓶;
d)有效螺紋中有裂紋或裂紋性缺陷的復合氣瓶;
e)有效螺紋中有超過2牙的缺口,且缺口長度已超過圓周的1/5,深度已超過牙高的1/3的復合氣瓶;
f)缺口超過一條全螺紋的復合氣瓶;
g)缺口使有效螺紋數(shù)目少于12牙的復合氣瓶。
8.2瓶口螺紋的修復
瓶口螺紋存在輕度腐蝕、劃傷和毛刺,可用符合GB/T3464.1的M18×1.5-6H絲錐進行修復,然后用符合GB/T3934的M18×1.5-6H螺紋塞規(guī)檢驗。對于其它規(guī)格的螺紋,應用符合相應標準的絲錐和螺紋塞規(guī)進行修復和檢驗。檢驗結果不合格時該氣瓶應報廢。
8.3在《復合氣瓶外觀檢查評估表》中記錄瓶口的檢查結果。
9水壓試驗
9.1待試瓶注滿水后應在試驗裝置的室內(nèi)靜置8小時以上。試驗前應用橡膠錘輕擊待試瓶瓶體,排盡附著于瓶內(nèi)壁的氣泡,并用水注滿。
9.2待試瓶應逐只按GB/T9251的要求進行外測法水壓試驗。
9.3試驗前測出待試瓶內(nèi)與水套內(nèi)試驗用水的溫度,待試瓶內(nèi)與水套內(nèi)試驗用水的水溫差應不大于3C。
9.4水壓試驗壓力應為待試瓶上標記的水壓試驗壓力的100%-103%,保壓時間至少60秒。
9.5水壓試驗過程中,瓶體出現(xiàn)滲漏、保壓期間壓力有回降現(xiàn)象的復合氣瓶,應報廢。
9.6在水壓試驗時,應同時測定容積殘余變形率,對容積殘余變形率超過5%的復合氣瓶應報廢。對氣瓶標記中有氣瓶容積彈性變形量(REE)的,水壓試驗時應測定該氣瓶的容積彈性變形量(EE),EE值超過氣瓶標記上的REE值的氣瓶應報廢。
10內(nèi)部干燥
10.1干燥方法和要求
10.1.1水壓試驗合格的復合氣瓶,必須逐只進行內(nèi)部干燥。
10.1.2復合氣瓶經(jīng)水壓試驗合格后,將瓶口朝下倒立一段時間,待瓶內(nèi)殘留的水瀝凈,可采用溫度不高于70C不含油脂的干凈空氣吹掃,時間應足夠長以保證瓶內(nèi)完全干燥。
10.2干燥狀況檢查
借助內(nèi)窺鏡觀察瓶內(nèi)干燥狀況,如內(nèi)壁已全面呈干燥狀態(tài),便可裝配瓶閥。
11瓶閥檢驗與安裝
11.1瓶閥檢驗
11.1.1應對瓶閥螺紋的完整性進行檢查,如有缺口、裂紋、螺紋不完整或斷裂,該瓶閥應報廢。
11.1.2應對閥體進行檢驗,如有異常變形,該氣瓶閥應報廢。
11.1.3螺紋變形的修復
與瓶口連接的螺紋由于跌落、撞擊等造成螺紋變形,應使用符合GB/T970.1的M18×1.5-6h圓板牙對瓶閥螺紋進行修復,然后用符合GB/T3934的M18×1.5-6h螺紋環(huán)規(guī)檢驗。對于其它規(guī)格的螺紋應用符合相應標準的圓板牙和螺紋環(huán)規(guī)進行修復和檢驗。檢驗結果不合格時該瓶閥應報廢。
11.1.4瓶閥氣密性試驗
11.1.4.1應逐只對瓶閥進行氣密性試驗。如有泄漏,應更換新的瓶閥。如需更換密封件等易損部件,必須得到瓶閥制造廠的授權,并且應對閥門重新做氣密性試驗。
11.1.4.2瓶閥的閥體泄漏,該瓶閥應報廢。
11.2瓶閥裝配
在瓶閥螺紋和密封圈上涂適量硅脂后,先用手把瓶閥旋入瓶口螺紋中,然后用氣瓶夾夾緊復合氣瓶,再用力矩扳手旋緊氣瓶閥,力矩為80-100N.m。
注:對旋不進的瓶閥,不能強行旋入,應檢查瓶閥螺紋。
12氣密性試驗
12.1瓶閥安裝結束后的復合氣瓶,應逐只進行氣密性試驗。
12.2試驗裝置和試驗方法應符合GB/T12137的浸水法的要求。
12.3氣密性試驗用的介質(zhì)為空氣,試驗壓力為復合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
12.4氣密性試驗時,在試驗壓力下瓶體泄漏的復合氣瓶,應報廢。
注:因瓶閥裝配不當產(chǎn)生泄漏的復合氣瓶,允許重新裝配后再對其進行試驗。
13檢驗后的工作
13.1檢驗標記
13.1.1檢驗合格的復合氣瓶,應參照《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逐只做好檢驗標記。
13.1.2檢驗標記采用39mm×22mm的標簽紙。
13.1.3檢驗標記內(nèi)容:
a)檢驗單位代號;
b)檢驗色標;
c)檢驗日期;(年、月)
d)下次檢驗日期。(年、月)
13.1.4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13.1.5檢驗標記位置應在筒體上靠近瓶肩一端,呈圓周分布。各期的檢驗標記應有適當間隔。排列整齊。
13.1.6檢驗標記字高5-10mm,應與制造標記大體一致,字跡應清晰。
13.1.7檢驗標記粘貼方法
嚴禁在復合氣瓶上用打鋼印的方法做檢驗標記。在復合氣瓶上作檢驗標記的方法如下:
a)用400#水砂紙在13.1.5條規(guī)定位置的表面上輕微打磨,其面積約45mm×25mm;
b)把檢驗標簽貼在打磨處,用透明的環(huán)氧樹脂覆蓋檢驗標簽。
13.2檢驗記錄與報廢處理
13.2.1檢驗記錄的保存
